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等关于在乡镇街道设立儿童督导员、在村委会居委会设立儿童主任,并启动儿童“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的安排部署,8月19日,唐山市民政局与路北区民政局共同在河北路一社区组织开展政策宣讲活动。
唐山市民政局副局长范书江、市民政局儿童福利处处长谌志军、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杨志勇、路北区民政局副局长李君、丰润区检察院检察官付丽娟、唐山市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主任金鑫、讲师杨青,以及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儿童代表、家长代表30余人参加此次活动。
宣讲活动中,范书江副局长做了动员讲话,并就做好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提出:要提高站位,切实把儿童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理清楚;端正态度,切实把儿童保护工作的政策依据学明白;学以致用,切实把儿童保护工作的使命责任担起来。
检察官付丽娟就《未成年人防侵害》、唐山市阳光服务中心讲师杨青就《儿童安全教育》分别进行了授课。以最近的未成年人中发生的鲜活案例、现场演练等方式,生动的对防性侵、防拐骗、防校园欺凌,以及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食品安全进行讲解,从而有效增强未成年自我保护能力,学会保护自己。
据悉,唐山市民政局将组织各县市区全部启动“儿童政策进村(居)”宣讲活动,用一年时间,对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儿童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开展政策宣讲、培训,指导广大儿童主任提升业务素质、提高关爱服务技能,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引导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记录者:常淑娟通讯员:姚颖)
责任编辑:丁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