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2月12日,在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查动员会议上获悉,为进一步推进生态唐山建设,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促进生态唐山建设实现新突破,我市将于今年2月下旬至12月底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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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此次巡查的对象为各县(市)区*委、*府,各开发区(管理区)*工委、管委会,及其有关职能部门,所属各乡镇(街道)*委、*府;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巡查内容为: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情况。突出*治巡查,主要检查地方*委*府、市直有关部门*组,对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央、省、市各项生态环保工作决策、部署、措施是否站在讲*治的高度抓落实,是否存在不及时、不作为、不到位、推诿、敷衍、弄虚作假等问题。
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地方*委*府、市直有关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职责分工和履职尽责情况。
地方*委*府、市直有关部门对市委、市*府交办的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所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地方*委*府、市直有关部门所承担的年生态唐山建设工作方案所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上级交办问题整改情况。地方*委*府、市直有关部门对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查)、检查交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市委、市*府督查室、市生态办、市直有关部门、媒体暗访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专项巡查内容。除以上共性巡查内容外,结合各地区域特点、产业结构及突出环境问题开展专项巡查。
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
①散煤治理,包括城中村及商户燃烧散煤、生物质锅炉燃用散煤、燃煤煤质管控;
②扬尘治理,包括施工工地扬尘、城市道路、小区道路保洁、散料堆场、重型车辆停车场;
③餐饮油烟治理,包括餐饮饭店无油烟净化设施、净化设施不清洗维护、制造虚假清洗台账、露天油炸摊贩;
④露天焚烧管理,包括秸秆、荒草、垃圾焚烧,重点巡查路北区韩城镇、果园乡,路南区稻地镇、女织寨乡,高新区老庄子镇、三女河办事处;
⑤VOCs企业治理,包括污染防治设施不达标以及私自闲置;
⑥专职环保队伍,包括国控点专班及指挥分中心运转情况;
⑦燃油治理,包括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燃油油品管控;
⑧“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情况。
开平区、古冶区、丰润区、丰南区、
玉田县、滦州市、迁安市、迁西县、
遵化市、滦南县、乐亭县:
①散煤治理,包括生物质锅炉燃用散煤、燃煤煤质管控、散煤销售点、商户燃烧散煤;
②重点企业环保治理,包括钢铁、焦化、水泥、涉VOCs企业、石灰窑、铸造、砖瓦窑、耐火保温材料、破碎筛选等行业污染排放管理、污染防治设施配备及运行情况、错峰生产和应急响应落实情况;
③扬尘治理,包括施工工地、散料堆场、工业企业料场、国省干道道路扬尘、矿山盗采及扬尘管控情况;
④露天焚烧管控,包括秸秆、荒草、垃圾焚烧;
⑤机动车治理,包括重型车辆超载、车辆冒黑烟、应急响应期间车辆进出厂;
⑥“散乱污”出清,重点是“两断三清”落实情况,“散乱污”企业反弹,无名场院清理不到位;
⑦燃油治理,包括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打击黑加油站点、燃油油品管控;
⑧水污染治理,包括河道两侧垃圾和排污口、养殖场、屠宰场、食品加工厂、选矿废水处理;河道沿岸排污口和排污企业清理整治情况。
曹妃甸区、海港开发区:
①重点企业环保治理,包括钢铁、焦化、电力、化工、搅拌站、破碎筛选等行业污染排放管理、污染防治设施配备及运行情况、错峰生产和应急响应落实情况;
②扬尘治理,包括施工工地、散料堆场、工业企业料场、国省干道道路扬尘;
③机动车治理,包括重型车辆超载、车辆冒黑烟、应急响应期间车辆进出厂、应急响应期间港口集疏港;
④燃油治理,包括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打击黑加油站、燃油油品管控;
⑤水污染治理,包括河道两侧及沿海垃圾和排污口、养殖场、化工企业废水处理;
⑥“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情况。
据悉,专项巡查时间为2月下旬至12月底,上、下半年各巡查一轮,每轮巡查分三个批次。通过专项巡查促进全市上下全面落实“清、准、高、快、狠”和“决心一次下足、措施一步到位、整治一次达标”要求,在生态唐山建设方面实现新突破,助推实现“高质量发展突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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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环渤海新闻网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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