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年*队院校在我省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根据教育部、中央*委*治工作部、中央*委训练管理部有关文件精神,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省*区战备建设局和省公安厅确定了年*队院校招生办法。
-招生对象-
报考解放*院校(不含陆*工程大学人防系统定向招生计划、解放*院校招飞计划、空**医大学普通本科批计划、海**医大学普通本科批计划,下同)和武警部队院校(不含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下同)的考生,必须是参加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未婚,年龄十七周岁以上、二十周岁以下(年9月日至4年8月3日期间出生),志愿从事国防事业,身体健康且通过省*区统一组织的*治考核和*事职业适应性检测(简称*检,包括面试、体格检查、心理检测),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
根据教育部、中央*委*治工作部、中央*委训练管理部《关于做好年*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训〔〕2号)精神,报考*队院校考生高中阶段体质测试成绩需达到及格以上(即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成绩为“合格”)。应届生体育与健康科目成绩由省中考中心提供,合格考生无需提供相关成绩证明,考生可通过河北省普通中等教育考试服务中心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