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二级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气象资料分析,11月16日至18日,我市气场偏弱,风力较小,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污染物扩散,空气污染呈逐渐加重趋势。
按照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年11月16日至20日空气重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函》(环办大气函[]号)要求,根据专家会商意见,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从11月17日0时起将重污染天气预警由*色三级响应升级为橙色预警二级响应(其中机动车限行措施从11月17日7时起执行),提醒公众停止或减少户外活动;相关单位和企业按照规定落实减排措施,实施限产减产,减少污染物排放;公安部按照规定落实限制性交通管制措施。各县(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唐山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预案》(唐*函[]65号)的要求组织实施(完成三项超低排放改造并通过环保部门验收的电力企业可以不再采取限产措施)。
在天气发生好转时,将及时公布解除预警。
唐山市人民*府办公厅
年11月16日
限行措施
自11月17日起,市中心区和各县(市)区城区周一至周五7时至19时,按照“限内不限外”的原则,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车牌尾号分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五组,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的方式,禁止非营运小型、微型客车通行,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周一:限1和6
周二:限2和7
周三:限3和8
周四:限4和9
周五:限5和0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