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润区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关于丰润区医药机构申请服务协议管理
评估情况的公示
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冀医保规〔〕1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冀医保规〔〕2号)规定,对年度第二批受理申请定点的14家医药机构,经现场考察、专家组综合评估,现将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名单公示如下:
一、医疗机构
1.唐山市丰润区平馨诊所
2.唐山市丰润区众康中西医结合诊所
3.丰润锟鹏中医诊所
4.唐山皓善门诊有限公司金域名邸诊所
二、零售药店
1.唐山市本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丰润车站路店
2.唐山市本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丰润姜家营店
3.唐山市丰润区长君堂医药有限公司
4.唐山市丰润区康民得生大药房
5.唐山市丰润区一心堂药房
6.唐山欣悦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丰润区润祥店
7.唐山欣悦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丰润区为民店
8.唐山欣悦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丰润区新*屯二店
9.唐山欣悦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丰润区新*屯一店
10.唐山市丰润区益顺堂大药房
按照*策流程规定,对经评估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通过唐山市丰润区医疗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请社会各界积极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唐山市丰润区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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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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