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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3/28 8:56:00
2月5日上午,丰润区人民检察院*组书记、检察长冯博元在丰润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作了《丰润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汇报》。

盘点

年是一个特殊年份,我院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以创新为驱动,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发展,在同步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和日常检察工作的同时,特色亮点工作势头强劲。我院荣获“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称号,融媒体工作室张心怡同志被评为“年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

获奖证书

未检办的凌然同志入选“年新时代冀青之星优秀典型人员”,付丽娟同志在“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中荣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的“表现突出个人”荣誉称号。获奖证书未检部门与刑执部门所承办的两起案件分别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护航民企发展的系列举措,更获得社会高度认可,被《检察日报》整版刊登报道,《人民日报》网络版予以转载。

《检察日报》整版报道

更实支持企业经营发展

我院立足检察职能,扎实有效地开展涉法监督、维权投诉工作。出台护航意见、发出公开信、赠阅法制报刊、编辑维权法规、汇总经典案例,将“检察大礼包”发放至丰润区近百家民营企业。同时,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犯罪,批捕8件9人,起诉7件12人。妥善办理企业家、经营者涉嫌犯罪案件,坚持少捕慎诉慎押,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9人,不捕7人,不诉18人。办案检察官多次走访了解案情不起诉公开宣告

检察长冯博元回访企业了解企业发展现状

打赢扫黑除恶收官战

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年共受理涉嫌黑恶犯罪案件6件54人,其中经审查认定涉恶犯罪2件25人,未认定涉恶犯罪4件29人,追诉犯罪嫌疑人4人。在齐某某等18人涉恶一案中,审判机关以*博罪、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齐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我院认为量刑畸轻,遂提起抗诉。经我院抗诉,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加重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使其得到严惩。庭审现场

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我院对未检办案区“润苗小院”进行升级改造,将其打造成兼具取证、救助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办案区。目前,已对数十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测评和疏导,有5名“问题少年”实现自己的愿景,考上了心中理想的大学。“润苗”小院“未”你而来我院中层以上领导分别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在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全区50余所区直、乡村中小学、幼儿园为孩子们派送“法律套餐”。领导班子成员“法制进校园”暖心开讲

用真情化解群众信访难题

年内,我院共接待群众来访余人次,接待群众法律咨询60余件80余人次。每一件信访、每一个环节均实现网上录入、流转、跟踪督办和查询反馈,回复率为%。我院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47件,对多次赴省进京的信访老户,由检察长直接盯办化解,将上级挂账的3件信访积案全部化解。同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9件9人。年内,我院对26件有争议、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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