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得分分。得分超过分的,按最高得分分计。得分将影响您的综合考评成绩。乡镇得分乘以10%,区直单位得分乘以20%,即为最终综合考评中改革重点工作考评得分。
1
基础分值
50分
各单位基础分值为50分,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减分。
2
上级改革任务
30分
1、单项任务
分值=30/本单位年度改革任务总数
A.完成,按单项分值计分;
B.部分完成,按完成比例计分;
C.未完成,不计分。
2、多部门共同承担的任务
A.高度融合的任务,按共同完成情况分别计分;
B.分工明确的任务,按各自完成情况分别计分。
3、完成时限
A.跨年度任务,按确定的年度任务分年考核;
B.上级下达时间晚至四季度或*策调整原因,改革任务不能如期完成,经上级市达部门签字同意后,可顺延至下一年度考核;
C.制定的*策文件初稿,因区委、区*府原因未审议的不扣分;因相关*策审议不合格的视为逾期,逾期一次按任务分值的1/5扣分。
另:涉及立法方面改革任务的完成,应考虑法定程序的特殊性。
按时完成改革任务,是取得良好考评成绩的基础,请认真研读扣分项,避免基础分数50分被倒扣。
3
特色经验奖励
最高加20分
1、争取改革试点
A.国家级,加15分;
B.省级,加10分;
C.市级,加5分。
2、研究出台改革*策,促进相关产业发展,每次加5分。
3、对上级改革任务出台落实文件或方案,没有明确时间节点的任务,在全省率先出台落实文件或方案,每件加5分。
共有最高70分的加分空间,请充分发挥您的优势,完成加分项,可以让您在工作中脱颖而出。
4
改革推进加减分
最高加20分
1.没有建立改革工作组织机构,未明确分管领导,没有工作联络员和未制定改革工作“四个干”运行图的,每项扣2分。
2.上年因自身原因未完成的改革任务,结转到本年度又未完成的,在规定任务不记分的基础上,每项扣4分。
3.在市、区开展的改革督察(抽查)中,处于第一档次的,每次加1分;处于第三档次的,每次扣1分。
4.区委改革办督办的改革事项,认真落实并及时反馈的,每次加2分,落实效果不好的扣2分;临时电话通知的任务,按要求落实的,每项加1分,落实不好的一次扣0.5分,连续2次扣1分,连续3次以上的扣2分。
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