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下午,丰润区启动“一月见成效”三十天强化攻坚第二次集中拆除行动。
下午两点,丰润区开始拆除浭阳街道境内的一处违规场院,该场院建于上世纪90年代,占地15亩,已经闲置多年,此次拆除涉及房屋50间,建筑面积近平方米,拆除后土地将由当地*府统一规划。
2月18日,丰润区启动以减少环境污染、切实改善空气质量为目标的“一月见成效”三十天强化攻坚行动,成立了工业污染、交通道路及车辆污染、城区、矿山等10个治理专班,确保攻坚行动调度有序、立见成效。在22日启动的第二次集中拆除行动中,与浭阳街道同步开展拆除工作的还有任各庄镇、常庄镇、白官屯镇、杨官林镇和姜家营乡。
在丰润区白官屯镇拆除现场,随着指挥人员宣布拆除指令,多台大型机械协同作业,对白官屯镇田鲁选村等处13家“散乱污”企业、违规场院实施集中拆除。
截至目前,丰润区共拆除42家违规场院、“散乱污”企业、停车场等,拆除建筑面积平方米,涉及6个乡镇街道,腾清土地.7亩。
丰润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环保工作决策部署,在全域范围内展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强化“一月见成效”30天强化攻坚措施,再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热潮,为唐山“退后十”做出积极贡献。
在丰润区常庄镇大杨庄片区“散乱污”企业、违规场院集中拆除行动现场,多台挖掘机、雾炮车、运输车等大型机械协同作业,共集中拆除“散乱污”企业、违规场院83家,腾出土地.2亩。
受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等因素制约,丰润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面临巨大压力。为此丰润区在全区范围开展为期一年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紧紧围绕工业污染治理、交通道路及车辆污染治理、城区、矿山和散煤治理等重点领域,成立10个攻坚专班,全方位联合治污、科学治污、强力治污,确保攻坚行动一个月内取得实效,扭转被动局面。
唐山市丰润区公安局
关于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整治重点和工作措施
一、时间
自年2月18日开始至年3月20日,全局各派出所、相关警种采取24小时领导带队巡查,对全区大气污染防治、生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为期一个月专项治理行动。
二、整治重点
(一)加强对辖区内的停限产企业、“散、乱、污”企业的检查,找出薄弱环节及重点区域、重点部位,与环保部门搞好衔接和配合。对拒不执行*府发布的应急响应减排措施,延时生产或者拒不停产、“散、乱、污”企业,依法严厉处罚。
(二)加强烟爆竹禁放监管,严厉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深入辖区酒店、婚庆场所、社区巡查,严禁在举办婚庆、生日、满月、开业庆典等活动中燃放烟花爆竹。
(三)强化秸秆、垃圾禁烧监管。积极参加禁烧和非法销售散煤治理联合执法,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禁烧巡查,加强打击力度,妥善处置秸秆、垃圾禁烧警情。
(四)严厉打击盗采矿山、河道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土壤、生态环境。
(五)配合相关部门对散煤、废旧回收业和超载超限治理。
(六)配合相关部门生态环境领域执法,打击阻碍、妨害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
(七)依法查处无证无照“黑加油站(点)”及流动“黑加油车”等非法经营行为,查封取缔黑加油站点。对无证无照非法储存、销售、汽油、柴油的“黑加油站点”、黑加油车,严厉打击。
(八)严厉打击涉及生态环境相关领域的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精准施策,成立工作专班。为提升工作质效,丰润区公安局组织成立5个攻坚专班,矿山治理打击专班、黑加油车、黑加油点打击专班、法律保障专班、宣传报道专班和督导专班,全力确保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扩宽来源,排查环境污染案件线索。综合采取实地排查、发动群众举报、在侦案件深挖、依托职能部门移交等多种渠道,全面排查掌握环境污染案件线索,广辟案源、引领实战。
(三)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大气污染违法犯罪。围绕专项行动工作重点,坚持底线思维,坚持把脉问诊,依法打击大气污染犯罪问题。一是生产矿山未落实停限产措施、不使用治污设施的,发现一次依法高限处罚。二是持续开展打击黑加油站点、黑加油车专项行动,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实现动态清零,对涉事人员依法严厉打击。三是严管烟花爆竹禁放。严厉打击违法销售、运输、燃放行为。四是对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和垃圾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五是会同其他职能部门,对不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和月度管控措施以及其他污染大气环境行为依法进行整治。
(四)加强合作,建立协调联动机制。一是加强与区生态环境、国土、交运部门协调联动,积极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对我区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监管和检查力度,尤其对涉污企业、排放点等重点区域重点防范检查,消除隐患,对非法排污依法严厉打击。二是依法查处妨害公务、阻碍执法等违法行为,保障行*管理执法工作有序开展。
END
本期编辑:桜田
来源:唐山市丰润区公安局等网络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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