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1、医院关于招聘就业见习人员的公告。
2、唐山高新区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3、唐山市公安局高新公安分局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医院
关于招聘就业见习人员的公告根据省人社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青年就业见习三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冀人社字[]号)和市就业服务局《关于做好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唐就服[]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满足工作需要,我单位现面向社会招聘就业见习人员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及16-24岁失业青年;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为社会公众服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未参加过各类享受*府补贴的就业;
7.未从事过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工作;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就业见习岗位及条件
岗位
人数
性别
学历
专业
期限
临床
5
不限
大专以上
临床医学
一年
临床
13
不限
大专以上
中医学
一年
影像
2
不限
大专以上
影像学/影像技术
一年
护理
30
不限
大专以上
护理
一年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31日
(二)报名地点:
医院人事科
(三)报名程序:
报名时,需填写《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创业登记证》(有纸质版的提供复印件,无纸质版的提供电子版编号。《就业创业证》证明信办理:请咨询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站);
4.职业技能证书和在校期间所获荣誉证书;
5.就业服务部门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我单位将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择期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后进入岗前培训程序,培训合格的进行聘用,并签订《青年就业见习协议》。
四、聘用及福利待遇
1.对符合聘用条件的报名人员择优聘用,签订《青年就业见习协议》;
2.我单位为就业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大病医疗保险;
3.我单位为就业见习人员按月发放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助;
4.就业见习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出具《唐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书》;对就业见习离职后的失业青年,对其开展免费的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使其尽快实现就业。
-(仅限工作日办理)
医院年7月14日▼▼▼
唐山高新区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为我区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4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施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二、招聘条件、岗位及人数(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纹身、传染疾病。3.具有高新区户籍(以户口本为准,时间年7月13日前)。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7月14日至年7月13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唐山高新区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考生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完全一致,一字不差。(二)招聘条件、岗位及人数本次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41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唐山高新区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点击图片可放大)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方法(一)报名时间:年7月14日至年7月21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二)报名地点、高新区人社局人事处(火炬大厦房间)(三)报名方法:1.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本人现实表现证明、毕业证书以及本人一寸免冠彩色近照1张,退伍士兵需提供退伍证,以上均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户口页需将本人页和主页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2.在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