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丰润法院银城铺法庭受理了一起身体权纠纷,该案经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案件情况
毕某在一工厂车间因琐事与周某发生口角,遭周某打伤,医院住院治疗10天,开支医疗费.40元。经诊断为:右侧鼻骨骨折、左侧上颌骨额突骨折、急性闭合性轻型颅脑损伤、双侧椎动脉供血不足,被鉴定为轻微伤。
法官调解过程
原告毕某向丰润法院申请诉前调解,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鉴定费共计.4元。银城铺法庭在收到毕某提交的诉前调解材料后,立即组织调解,电话通知了原被告到庭参加调解。被告到庭后对赔偿二字较为抵触,谷法官对被告进行耐心疏导,通过与被告的交流,了解到因为这次打架,他已被单位开除,让本已不富裕的家庭再雪上加霜,他希望通过法庭,尽快解决与原告的纠纷,让自己的生活回归正轨。
原告家离法庭较远,上午十点左右,原告以及原告的妻子、舅舅、姑父等数人来到法庭,谷法官心下意会到,如此“阵仗”,想必原告对此次调解势必是非常看重的,随即询问了原告毕某有什么调解意见。当了解到原告的舅舅懂一些法律常识,谷法官于是对原告的舅舅做动员工作,对赔偿数额进行分析。原告方提到误工费、护理费没有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以及医疗费、鉴定费票据原件原告丢失是否影响调解,原告提出诉请想增加到元,谷法官表示法庭可以做工作,一并为你们解决。被告当即表示只认可出元,不认可这么多钱,没钱给。
面对这种僵持不下的局面,谷法官考虑分别做双方工作,分别对原被告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原被告均同意赔偿数额元并于月底前给付。时近中午终于完成了调解工作,他们对谷庭长表达了感谢,谷法官道:“一上午的时间没白费,你们的案子彻底解决了最重要!”
法官后语
上述案例标的额虽小,但如果要经过完整的诉讼程序,势必会增加当事人的诉累,所以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对双方当事人来说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大家更要以此案例为教训,在遇到纷争时莫要逞口舌之勇,应各退一步,学会换位思考,将小矛盾及时化解,人与人相处才会更和谐,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稳定。
来源唐山法院丰润法院银城铺法庭史丽娟
欢迎大家加入丰润区一折特卖群!
丰润唯一的一家!在丰润火了!
下方扫码添加!
也可添加下方群主,拉您进入
丰润区一折特卖群1群、2群!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