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要求,河北省组织开展了降尘监测工作,并对5月监测结果进行通报。经过监测,全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降尘量范围在4.9-10.7吨/平方公里·月之间,平均为7.7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下降28.0%。邢台、邯郸市建成区降尘量大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中对重点区域城市的考核标准——9吨/平方公里·月,其他各市建成区降尘量均小于9吨/平方公里·月。
监测结果显示,全省个县(市、区)降尘量范围在2.8-15.8吨/平方公里·月之间,同比下降19.6%。其中,降尘量较大的后20名县(市、区)分别为:广宗县、唐山市古冶区、唐山市丰南区、巨鹿县、石家庄市藁城区、清河县、石家庄市新华区、峰峰矿区、遵化市、滦州市、隆化县、容城县、武安市、滦南县、元氏县、邯郸市永年区、南宫市、雄县、赵县、唐山市丰润区。
按照有关要求,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5月份降尘量大于9吨/平方公里·月的邢台、邯郸市及54个县(市、区)提出通报批评,并提出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原因和对策分析,提高控尘措施的针对性,健全扬尘污染防控长效机制,提升扬尘治理精细化管理水平,降低扬尘污染,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燕都融媒体记者呼延世聪)